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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五)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从合同义务的履行

裁判规则134

发包人不能以承包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裁判规则135

即使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开具发票的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要求承包人开具相应发票。

裁判规则136

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未开具发票,发包人代为开具的,可以请求赔偿相应税款。

裁判规则137

发包人持有承包人开具的工程款发票,不等于发包人已经支付了相应工程款。

裁判规则138

发包人不得以承包人未提交工程竣工资料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裁判规则139

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裁判规则140

发包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不能强制履行,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裁判规则14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物上追击力。

裁判规则142

只能对债务人建设的工程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43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裁判规则144

符合条件的实际施工人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45

装修装饰工程的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46

勘察人与设计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47

施工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

裁判规则148

工程是否竣工,不影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

裁判规则149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裁判规则150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仅限于本人施工完成部分,不及于他人施工部分。

裁判规则151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包含已完工程利润,但不包含预期利润。

裁判规则152

工程款利息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3

垫资款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4

停窝工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5

质量优良、提前完工的奖励费用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6

质量保证金在理论上属于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但因返还期限晚于优先受偿权的存续期限,在事实上无法得到优先受偿权的保护。

裁判规则157

因价格上涨导致的材料价差损失属于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8

欠付部分工程款的,应按已付款性质或比例确定优先受偿权的担保范围。

裁判规则159

“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程、行使建设工程优先权将会严重影响整体功能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裁判规则160

为生活消费购买的住宅,如果购房人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无论是否取得物权或办理合同的备案登记,均不得行使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1

对违法建筑,不得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2

对拆迁安置房,不得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3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与次承包人都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二者同时主张优先受偿权的,由次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4

购房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消费者的返还购房款请求权。

裁判规则165

开发商将商品房抵押后再出售给消费者的,则权利先后顺序为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消费者权利。

裁判规则166

消费者将商品房用于抵押贷款,抵押权人取得本登记的,则权利先后顺序为抵押权、消费者的权利、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7

发包人破产时,承包人就建设工程享有不依照破产清算程序而优先获得清偿和满足的权利,该权利优先于破产企业的工资债权。

裁判规则168

承包人将工程款债权出质,质权人善意且无过失的,质权优先于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裁判规则169

在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指向的权利客体不完全重合的情况下,应当按比例确定各自的优先受偿范围。

裁判规则170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预先放弃,但权利的放弃只对相对方有效。

裁判规则171

承包人催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是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前置程序。

裁判规则172

承包人催告的付款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应酌情确定,但不宜短于一个月。

裁判规则173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6个月期限包含了催告期间。

裁判规则174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6个月期间属于法定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也不允许当事人约定延长或缩短。

裁判规则175

优先受偿权的起算,以满足工程价款支付条件为前提。

裁判规则176

工程实际竣工的,以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之日作为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裁判规则177

工程未竣工的,以施工合同解除之日或工程款支付条件成就之日作为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

裁判规则178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仅限于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

裁判规则179

承包人拍卖建设工程的申请,应当在审判(或仲裁)程序中提出。

.建设工程挂靠经营的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180

挂靠关系包括如下三个构成要件: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挂靠人独立经营,挂靠人自负盈亏。

裁判规则181

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无产权关系,挂靠人不是被挂靠人的工作人员,挂靠人须向被挂靠人缴纳管理费。但这只是挂靠的通常表征,并非实质性要件,不影响挂靠关系的认定。

裁判规则182

发生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裁判规则183

无论挂靠人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建筑行业的挂靠协议均属于无效协议。

裁判规则184

对被挂靠人实际收取的挂靠费,挂靠人不得要求返还;对约定收取但尚未实际收取的挂靠费,被挂靠人不得要求支付;无论是实际取得的挂靠费还是约定取得尚未实际取得的挂靠费,均不能进行收缴。

裁判规则185

无论挂靠人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也无论发包人对挂靠是否知情,基于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

裁判规则186

虽然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名义主体是被挂靠人,但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存在事实施工合同关系。

裁判规则187

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的,应当通知挂靠人参加诉讼。

裁判规则188

挂靠人可以基于事实施工合同关系,以合同相对人名义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但应通知被挂靠人参加诉讼。

裁判规则189

挂靠人不能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裁判规则190

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裁判规则191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裁判规则192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对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规则193

挂靠人以自己名义与施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从事交易的,由挂靠人自行承担责任。

裁判规则194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与施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从事交易的,应审查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裁判规则195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与施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从事交易,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应由被挂靠人单独对外承担责任。

裁判规则196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承担的连带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应由挂靠人承担最终责任。普遍认为,被挂靠者承担了责任,可以向挂靠者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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